环境影响评价 · 第一次公示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有关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梓洛铖农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总投资 2500万元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青龙村4组、7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养殖场总占地面积约35264平方米,其中猪舍总面积约16865平方米,配套转猪通道、出猪平台、饲料塔、干粪棚、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等设施,外购仔猪(断奶后)进行育肥养殖。建设完成后,养殖场总计年出栏生猪约1.3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重庆梓洛铖农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东升路124号1单元2-22
联系人 余总
联系电话 18696961144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重庆利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鸳鸯街道栖霞路18号金贸时代13栋
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1732362507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中公开的联系电话或邮箱,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纸质版意见反馈至公示中公开的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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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